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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纪委监察局通报7起环保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问题

时间:2017-07-19 09:32:56 来源:齐鲁网 作者: []

  近日,济宁市纪委监察局发布《关于省环保督察组和环保部大气强化督查组督察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2017年以来,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省环保督察组对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督察。期间,针对群众举报和督察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全市各级各部门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济宁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从近期环保部、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看,仍有部分单位和人员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履职不力、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给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打赢环保治污攻坚战,现将7起环保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嘉祥县万张街道党工委书记金平等人因对辖区内企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督导不力被问责。

  2017年5月8日,环保部督查发现嘉祥县万张街道辖区内的山东顺达电力杆塔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厂区积尘严重等问题,要求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6月20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后督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仍未全部整改。嘉祥县万张街道党工委书记金平,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万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孙德利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万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申兵履职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环保局副局长苏加贡监管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三中队队长徐树合督导整改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万张街道办事处环保所所长周生伟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二、任城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子彬因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中不作为被问责。

  任城区环保局在2014年1月区划调整后,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致使安居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没有开工建设,造成项目工期拖延。梁子彬作为负责推进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推进重大项目不作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邹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党支部副书记、规划科原科长姜波因在园区中水回用项目建设中不作为被问责。

  2009年12月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邹城工业园区启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邹城工业园区规划科未按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启动项目建设,也没有向园区管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导致园区中水回用设施规划至今没有落实。姜波作为园区分管和主抓规划落实工作的负责人,不落实省环保厅工作要求,工作不作为,失职失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党组成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盛标因监管不力被问责。

  张黄化工园区存在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量与污水处理量不匹配,管网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盛标作为分管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王鲁林、矿产管理科科长彭冲、星村镇副镇长彭勇、星村镇国土所所长岳勇因对非煤矿山整治监管工作不力被问责。2015年3月,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意见》。泗水县国土资源局未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意见,也未向县政府提出关停不达标非煤矿山的建议,并违反市政府要求对5家花岗岩石材厂延期关停。王鲁林作为分管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彭冲工作措施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泗水县星村镇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赵家庄矿未经批准,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彭勇作为分管副镇长,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星村镇国土所所长岳勇监管不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霍长军、白石镇党委委员孙传银、白石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白君浩因对非煤矿山整治监管工作不力被问责。

  汶上县白石镇非煤矿山资源整合进展缓慢,个别无证矿点存在私自开采问题。霍长军作为分管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副局长,领导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孙传银履职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君浩工作失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济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林立强、马集镇人大主席杨新强因对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监管不力被问责。

  济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和马集镇政府对马集镇沿路石材加工企业监管不力,导致扬尘污染严重。林立强作为分管领导,工作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杨新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环保部即将对济宁市进行环保督察,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主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整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碰硬,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的问责促进全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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