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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莲饮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8-03-09 00:25:44 来源:荆州环保局 作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莲饮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莲饮品建设项目

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是湖北华贵集团旗下子公司,湖北华贵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2006年,是一家集水生蔬菜、淡水鱼类种养、研发、加工、储运、销售及农业产业化全程式服务于一体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正式注册成立,企业拟投资18100万元,选址位于湖北省洪湖经济开发区文泉大道19号。项目以莲子和莲藕为原料进行加工,计划于2018年4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营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莲饮品项目。

二、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分析,评价区指标中常规监测指标SO2、NO2、PM10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特征污染物硫化氢能够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地区空气环境较好。

内荆河水体各水质指标监测值均能满足《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的要求。

项目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污染源治理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天然气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产生量较少,在全密封式负压车间的作用下不会散失到车间意外的环境中去,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加盖减少其散失对外环境的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减少其产生。

(2)废水:生活污水经过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噪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型号、排气口安装消声器、设置单独基础、加设减振垫及合理安排室外高噪声设备位置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固废均为一般废弃物,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回收或安全处置,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四、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预测结果:经预测,本项目烟尘、SO2、NOx、等废气在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到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3)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昼间低于65dB(A)、夜间低于55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类3标准的要求。经预测,项目噪声不会对敏感点产生影响。

五、清洁生产

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高于同类行业平均水平。

六、公众参与

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建设和选址表示赞同,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增长,所担心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的建设期间会造成声环境的污染。但如果能落实防治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也是可行的。

七、结论

综合上述评价结论,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在落实项目拟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稳定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轻,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可维持在现状水平。因此,在严格落实拟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以下污染防治对策建议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完全可行的。

八、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3872292768

九、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3、联系人:付工

4、联系电话:027-87860257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包括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征求范围包括公众对本工程环保可行性、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周围目前的环境状况;

②本项目建设将会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十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联系,了解本项目环保相关情况,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提供查阅方便或解答有关疑问,并在报告书中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示单位: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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